垃圾徵費還原基本步 營造友善氛圍才是出路

垃圾徵費還原基本步 營造友善氛圍才是出路
最後更新日期
28/7/2020
8/3/2024
分類
專題報導
環保資訊

文/黎天祐、李詠陶、盧曉霖 (V'air低碳本地遊實習生)

三日前,2020年6月22日,立法會終止審議《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》。這個原本打算在年底推行的政策,前後經歷十五年,亦終歸壽終正寢。條例遭拉倒的那一日,有人歡喜有人愁。說喜,有環保人士認為本港回收系統,遠遠不能配合垃圾徵費的實行,一堆堆「可回收物料」只能轉送堆填,達不成原有的政策目標。說愁,有環團認為該條例草案「由無到有」已是十五個年頭,香港不應再走回頭路。

V'air深信,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」是完善本地廢物管理系統的重要一步。我們原則上支持都市固體廢物收費,因其所衍生的資源管理系統以及就業機會,有利於港人福祉,能提升我們的生活質素。但遺憾的是,我們認為是次條例草案欠缺公平性,將「生產者責任」直接轉嫁到市民。製造商、工廠等重要持份者卻是未有觸及,實在難以令大眾信服。因此,與其讓一條不能針對「源頭減廢」的條例生效,是次的拉倒絕對是個好時機,讓政府與公民社會重新勾畫出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」應有的面貌。

 

香港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」的今生前世

2005年,香港政府就已經提出了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的概念,希望以「污者自付」的原則,鼓勵市民減少製造垃圾,並做到回收分類,做到「源頭減廢」。有關討論已有15年之多,更曾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試驗計劃、公眾諮詢和公眾參與。2018年11月,環境局終向立法會提交《2018年廢物處置(都市固體廢物收費)(修訂)》條例草案》[1]。

同為四小龍成員,韓國首爾及台灣台北市早於兩個年代前已實施廢物收費。1995年,首爾實施「容量廢物收費制度」,住宅用戶及小商戶應將垃圾裝於預繳垃圾袋中,每公升容量約承認22韓圜(即約0.15港圓)。而可回收物品則需分類,並放入公用收集箱,不需繳費[2]。如是者,其廢物回收率於短短15年間,由29%躍升至66%。在1994年至2011年間,每日人均家戶垃圾棄置量更從1.3公斤,跌至0.34公斤,跌幅逾七成[3]。

台北的「垃圾費隨袋收集」政策自2000年實施以來,其效果更顯著。有意思的是,其垃圾收費一直與清理成本掛鉤。2001年起,台北市政府更把廢物處置廠的建設成本,以及設備折舊費用除以垃圾清理成本[4]。因此,台北的廢物管理系統更能突出「污染者自付」,更能朝著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前進。

 

香港未有完善軟件配合廢物收費 實行也徒然

我們認為廢物實際回收量不如理想,即使有了固體廢物徵費,不少垃圾亦只能運送至堆填區。這並非全因市民的環保意識不足,同時更是政府對回收系統發展的支持不足所致。

本港廢物管理所遇到的挑戰,除廢物量多之外,本地回收業的發展,以及處理廢物的基建更因土地空間狹小而處處受限。即使政府已計劃於今年增設兩間廢塑膠廠[5],但我們質疑其相應成效。首先,本港經營回收業的成本極為高昂,因此唯有不斷收集高價值的材料(例如紙張,金屬,電子產品等),繼而加工出口才能維持其運營。作為廢物處理系統最後一環,堆填區本應處置廢料,不可回收物料,以及建築廢物為主[6]。惟現況則是,據香港環保廢料再造業總會會長劉耀成所言,部分廢膠、廚餘、玻璃等回收價值低的材料,至今仍無回收廠問津,只能運到堆填區。

第二,目前的回收種類存在太多限制。就例如,回收箱目前為止仍只接受1號,2號,5號及6號樽型塑料;又如紙類回收,可回收的廢紙也不包含熱感紙,卡紙等[7]。而市民放入回收箱的資源,也未必能做到真正回收。曾有本地傳媒在一專題採訪中,將 GPS追踪器擺放在14個屋苑回收箱中。最終竟發現超過半數轉送到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[8]。

 

草案若要捲土重來 必有三步曲

若政府期望可以成功推進「垃圾徵費2.0」,應先就完善回收系統做出行動。因此,環境局應果斷挑起重擔,以無比魄力盡快做足「三部曲」,完善本港廢物管理系統。

(一)增設回收箱

據世界綠色組織早前以問卷調查港人的回收態度和行為,發現約76%的參與者認為目前的膠樽回收箱位置不便且數量不足,減少了其回收膠樽的意欲;同時約76%的受訪者同意,回收箱位置就腳與否,是市民樂意去回收塑膠的因素之一。然而,全港路邊回收箱的數目卻在遞減,2013至2020年間共減少了15個[9]。我們認為垃圾桶與回收箱的比例是政府必須慎重處理的問題。

(二)增設回收箱種類

據統計,2012年,香港每天有9,278公噸都市固體廢物棄置堆填區,其中約36%屬廚餘[10]。港府逐步淘汰三色回收箱已久,而廚餘回收的地方卻少之眾少,明顯可見其對廚餘回收的擴展力度不足。我們期望香港政府可加強對廚餘回收的認識,長遠建立完整的廚餘回收系統,完善並優化現時的回收系統。

(三)推進生產責任制

香港持續出現超市過分包裝的趨勢,然而責任竟推卸至消費者身上,是十分不合理的。因此港府應推進生產責任制,嘗試改變市場風氣,於貨品生產時減少不必要的包裝,而轉用可回收物料。我們盼望香港政府能秉持「源頭減廢」的理念,以經濟誘因鼓勵生產商減少不必要的包裝,降低廢物產生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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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
[1] 立法會(2018)。取自立法會網站:https://www.legco.gov.hk/yr18-19/chinese/bills/b201811021.pdf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

[2] 立法會(2012)。《南韓廢物處理政策及措施背景資料》。取自立法會網站:https://www.legco.gov.hk/yr12-13/chinese/panels/ea/duty_v/eavp1304-3-c.pdf,查詢日期:2020年1月14日。

[3] 環境保護署(2018)。《都市固體廢物收費》。取自環境保護署網站:https://www.mswcharging.gov.hk/why.php?lang=zh,查詢日期:2020年1月14日

[4]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(2016)。《垃圾費隨袋徵收》。取自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:https://www.dep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9D5081C3BFCC977A&s=BCBF58BFCABA3616,查詢日期:2020年1月14日。

[5] 明報(2020)。下半年新廠落成現收膠量佔處理上限3%PET膠樽回收率0.2%環團促徵費中央收膠。取自: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pns/港聞/article/20200622/s00002/1592763963514/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

[6] 環境保護署(2005)。《建築廢物前言》。取自環境保護署網站:https://www.epd.gov.hk/epd/misc/cdm/b5_introduction.htm,查詢日期:2020年1月14日。

[7] 綠色和平(2016)。好心做壞事?十件替換回收的物品。2020年6月24日,取自:https://www.greenpeace.org/hongkong/issue/plastics/update/2051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

[8] 香港01(2020)。[01實測]追踪器揭白做回收9大屋苑疑將回收膠樽直送堆填區。取自:https://www.hk01.com/01偵查/482469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

[9] 香港01(2019)。逾7成港人指回收箱不方便減低迴收意欲環團呼籲增回收箱數量。取自:https://www.hk01.com/18區新聞/311967/逾7成港人指回收箱不方便減低迴收意欲-環團呼籲增收回收箱數量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

[10] 環境保護署(2019)。問題與解決方案。取自:https://www.epd.gov.hk/epd/tc_chi/environmentinhk/waste/prob_solutions/food_waste_challenge.html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

[11] 基進報導(2019)。塑膠無廠做回收?。取自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cRveFVU02_8&t=160年代,查詢日期:2020年6月24日。